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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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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

英文名:Tongren University 简称:“铜院” 所在地:铜仁 院校代码:10665 类型:综合类

普通高职
  • 铜仁学院招生简章

铜仁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5-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铜仁学院章程》,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第四条 铜仁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铜仁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下设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第六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第八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第九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第十条 报考条件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2、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体育、艺术类及相关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录取原则为在各省投档范围内,体育类以综合成绩、艺术类以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肢体畸形。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护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专业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三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等资助、补贴工作。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 gztrc.edu.cn招生网址:http://www.gztrc.edu.cn/s.php/zsc/邮政编码:554300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纪委、监察室电话:0856-5221721第二十条 铜仁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铜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铜仁学院                                          2020年5月 详情
铜仁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20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及家长全面、准确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    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73           E-mail:trxyzjc@163.com           邮 编:554300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下设招生与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发改委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gztrc.edu.cn:83/zxfw查询。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专业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体育、艺术类及相关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录取原则为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肢体畸形。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护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6厘米以上。    第十二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本省内开展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等资助、补贴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铜仁学院 详情
铜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02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及家长全面、准确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 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73  E-mail:trxyzjc@163.com 邮  编:554300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下设招生与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发改委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gztrc.edu.cn/s.php/zsc/查询。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专业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体育、艺术类及相关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录取原则为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肢体畸形。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护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6厘米以上。 第十二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本省内开展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等资助、补贴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铜仁学院     详情
铜仁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4
铜仁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铜仁学院章程》,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地址:本校区: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乌江学院校区: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长征南路。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第四条 铜仁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铜仁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下设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第六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第八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第九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第十条 报考条件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2、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体育、艺术类及相关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录取原则为在各省投档范围内,以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肢体畸形。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护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专业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三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等资助、补贴工作。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 gztrc.edu.cn招生网址:http://www.gztrc.edu.cn/s.php/zsc/邮政编码:554300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纪委、监察室电话:0856-5221721第二十条 铜仁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铜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铜仁学院                                                  2019年4月 详情
铜仁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8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铜仁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三条 学院地址:主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17号北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51号 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0923、5230718(传真) 邮 编:554300 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home/xscE-mail:trxyxsc@21cn.com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第六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院目前有13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详见2008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报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尚未录满时,则依次录取平行志愿或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体育、艺术、师范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专业的本科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专科1.65米以上,本科女生身高为1.58米以上、专科1.55米以上,须取得专业考试(含艺术类考生)合格成绩,文、理兼招。 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缺,无口吃,身高在(男生)1.55米、(女生)1.45米以上。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查寻。 第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院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优秀专科生可按一定比例参加相对应专业的专升本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升入同级本科学习,享受本科学生同等待遇。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广开就业渠道,切实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学院积极为学生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并开展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工作。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铜仁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15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铜仁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三条? 学院地址:主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17号北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51号网址:http//:www. gztrc.edu.cn第四条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0923、5230718(传真)?邮 编:554300E-mail:trxyxsc@21cn.com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第六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院今年招生计划为2550人,其中本科1250人,专科1300人,有16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详见2009年招生专业目录。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报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尚未录满时,则依次录取平行志愿或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体育、艺术、师范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专业身高男生为1.68米以上(本科),女生身高为1.58米以上(本科),须取得专业考试(含艺术类考生)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缺,无口吃。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点击招生就业网页查询。第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院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优秀专科生可按一定比例参加相对应专业的专升本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升入同级本科学习,享受本科学生同等待遇。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广开就业渠道,切实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学院积极为学生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并开展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工作。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铜仁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07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铜仁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三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大道103号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63、5232273(传真)? 邮? 编:554300E-mail:zjc@163.com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第六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院招生计划2230人。其中本科1930人,含200名免费师范生;专科300人。有26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zsjy查询。第八条? 免费师范生的招生与管理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铜仁学院试点招收免费师范生的复函》黔教函[2010]35号文件精神,我院今年继续招收200名免费师范生。1、招生范围:面向贵州省各地、州(市)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录取批次与程序:安排在二本录取前,凡填报志愿的考生须通过面试、签订协议、然后录取。3、待遇与义务: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毕业后按签订的协议到铜仁地区县以下乡镇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4、相关要求: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职业要求;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校、转专业;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将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第九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体育、艺术、师范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其中艺术类专业按文化、术科双上线后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文化、术科双上线后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且面向全省招占该专业省内计划35%的女生。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缺,无口吃。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或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院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广开就业渠道,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等资助工作。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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